关于自主选拔认定考生志愿填报的说明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认定考生:

目前,部分省份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自主选拔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我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政策详见《河海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三、特色专业组基础专业组考生须填报相应认定专业。

四、通用学科组所填专业须在我校公布的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因2014年各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尚未公布,提前填报自主选拔志愿省份(如江苏等)的通用学科组考生可先行按照各省份要求填报。请相关考生下载填写《通用学科组专业志愿申请表》(见附件),并于615日前签字确认并寄送我校本科招办。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简章要求及考生志愿申请表确定考生专业志愿。

 

河海大学本科招办

201455

 

附件:《通用学科组专业志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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