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二○○六年新生入学须知(南京校本部)

 

 

河海大学二○○六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来校报到应带

1.  河海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高考准考证或考试证。

2. 户口关系: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2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开始凡考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本省或外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户口迁移证需使用国家统一的水印迁移证,并注明城镇居民和非城镇居民;2请带身份证来校,未办理身份证的,必须由当地户口迁移机关注明身份证编号;3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迁往地址(河海大学 南京西康路一号)必须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户口工本费3/,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党团组织关系:1江苏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地县(市)级或以上党的组织部门接转关系至我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地县(市)级或以上党的组织部门接转关系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抬头开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再接转至我校。接转组织关系三个月内有效。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转学生所在学院。同时请告知所在中学于9月底前将个人党员材料挂号寄至学生所在学院。2共青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院()分团委,并随身携带团员证。

4、   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十张。

        5根据就业工作的需要,请新生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自带密封档案来我校报到,否则将影响就业的相关工作。

        6新生军训用鞋请务必自带草绿色鞋面,浅帮、黑底、绿色橡胶边解放鞋一双。军训服装见代购说明要求(海军迷彩服),可自带或委托学校代办。

          7、学费4600/年·人,住宿费:4人间1500/年·人,具体由学校统一安排。代办费:第一学年预收书籍费5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20/人;学生综合保险费(30/年·人,自愿参加,包括意外事故、残疾、医疗保险,住院保险)。

8、新生一律住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的生活用品自理,或委托学校代办。

二、报到日期及有关活动

1.  本科生9 8 -  9 日报到注册,9 10 日上午进行开学典礼、军训动员和新生入学教育。

2. 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到者,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两周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要求:

      1、 请按入学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者,要将原因提前电告学生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2、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学校在南京火车站、南京中央门汽车站、南京长途汽车东站设有迎新生接待站,学生到南京下车后,可与“河海大学迎新生接待站”联系。新生也可乘公交车至雨花路转105路公交车(6:0022:00)至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大门口。(中山码头乘10路公交车可以到南京中央门汽车站、南京火车站)

3、报到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四、行李托运

 托运时,一律用“快件”,应在显眼处贴上学校统一发放的行李标签或自己用布条做的行李标签(必须与所附标签字样相同),到时需用的有关证件和照片等请随身携带,勿托运。学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025-83786699 传真:025-83787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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