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9年江苏录取办法
依据《河海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及《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针对江苏选测科目等级及排序原则特制定本补充办法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河海大学对填报我校志愿且投挡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对普通类本一批次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常州校区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所有考生必测科目均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对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规定执行;对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
二、河海大学对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学校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对于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学校设置的等级级差分为:A+=3,A=1,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分为:A+=1。对进档后的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排序后如总分相同,学校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和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学校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如还相同,学校优先录取4门必测科目等级总体较高的考生。